长安大学建筑学院

长安大学建筑学院由原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与原公路交通大学建工学院(部分)于2000年12月合并组建而成。为原建设部四院(分别为重庆建筑学院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哈尔滨建筑学院 和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之一。
建筑学院始建于1979年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拥有一支力量较强、学科专业较全、梯队配置较完善的教师队伍,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级建筑、规划人才的重任。建筑学院现有建筑学(本科五年制),城市规划(本科五年制),艺术设计(本科四年制)三个专业,跨建筑学,工学,艺术学三个学科.现有学生1033人;教职工80余人,其中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20余人,讲师40余人,青年教师大部分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
建筑学院下设建筑学系、城市规划系、艺术设计系、建筑技术研究所、建筑美术研究所共五个教学单位,一个中心实验室(下设建筑物理,建筑CAD,建筑摄影,建筑造型实验室),一个建筑图书资料室,一个图档管理室,另有集产,学,研三位一体的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建筑设计研究所,及以科研为主的城市研究所、建筑声光研究所、人居环境研究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所。
建筑学院创建至今,已有22届,2400余名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分配到全国各地,他们中许多人已成为我国建筑设计、城市规划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战线、技术管理职能部门的骨干力量和高级技术人才。
专业介绍:
建筑学(学制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室内设计,风景园林等方面的知识,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才型,符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方向和范围: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学习城市规划原理,建筑工程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学习综合处理建筑与环境,建筑中的功能,经济,技术,美观等因素关学院的基本知识。毕业生应具有以下知识,能力结构和业务素质:
(1) 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CAD操作的基本技能;
(2) 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学院,掌握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3) 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体学院与建筑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关学院的基本知识,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
(4) 具有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
所学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及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结构与建筑力学,建筑构造,室内设计,建筑评析。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及群体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及管理,教学,科研开发等工作。
城市规划(学制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学院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方向和范围: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市建筑规划理论和方法,学习建筑设计及城市交通和市政工程等相关科学知识。毕业生应具有以下知识,能力结构和业务素质:
(1) 掌握城市规划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能力;
(2) 掌握一般建筑的初步设计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能力;
(3) 掌握有关交通运输与市政工程方面的基本知识;
(4) 具有城市管理方面的初步能力;
(5) 具有区域规划,城市景观,城市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6) 具有城市规划科学研究方面的初步能力.
所学主干课程: 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城市规划行政法规与城市规划管理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以及教学,科研,开发工作.
艺术设计 (学制四年)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环境艺术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有基础美术,装饰绘画,建筑壁画,城市艺术环境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基础,城市公共艺术学院统设施,中外建筑史,园林绿化,景观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家具与照明设计及室内外建筑渲染图表现等.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城市规划设计及建筑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等科研单位以及有关的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及室内外装饰设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