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娣
河南省安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干部女,1966年生,河南省滑县人,汉族,中共党员。
求学经历:2002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984——1988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9年9月至今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借调到国家法官学院工作。
1993年3月至1994年1月在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学习。
1988年8月至1999年8月在河南省安阳市铁西去人民法院工作。
主要研究:
个人兴趣在民商法及经济法;但非常惭愧,自己虽学习法学近二十年,却至今仍然在法学之海的海边徘徊而已。
发表论文十余篇,主要有:
《企业合并构成垄断的认定问题研究》,发表在《法学家》1998年第3期。
《美国企业合并构成垄断的规制标准研究》,发表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
《试论企业合并构成垄断的原则》,发表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
《论经济法的公平价值观》,发表在《江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12期。
著作主要有:
合著:《企业诉讼行为规范》,中国计量出版社1995年版。
<<消费者权益与精神损害赔偿>>,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参编两部.
参加课题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