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直各工作部门,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2008年5月18日凌晨4时许,我县永安镇润南村胡家沟组一农户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56076元的较大灾事故。火灾发生后,习水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县长何香中同志为组长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应急抢险、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经查:火灾原因系家庭成员徐中朝使用回风炉烘烤物品不当,造成炉面烘烤物燃烧,并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今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火灾17起,其中农村14起,共死亡4人,直接经济财产损失约19万元,受灾住户17户,受灾人口数量达58人。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县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县领导指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发生火灾的情况看,我县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仍然是制约我县消防安全环境改善的主要问题。当前,北京奥运会举行在即,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努力减少农村火灾危害,全力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意义十分重大。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认清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畏难厌战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排查整治农村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
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辖权限,将农村30户以上聚居村寨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农村火灾隐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当地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的重要内容,立即组织和发动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对农村30户以上聚居村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旅游文化和文物保护消防安全检查,要将村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村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农村义务消防组织是否能够发挥作用,村民委员会是否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大检查。县消防大队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农村消防工作措施的落实
县政府已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将陆续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农村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政府也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103号)精神,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立即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委会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农村消防监督检查、强化农村消防宣传、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工作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对于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农村火灾危害严重的,要坚决予以通报,并责令当地政府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或者火灾危害扩大的,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杜绝农村连营火灾事故发生
各乡镇要科学制定消防建设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区)按要求应落实的农村消防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加快防火设施建设进度,不断增强广大村寨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各乡镇(区)、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与县政府签订的2008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尽快完成义务消防队建设、验收工作,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五、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消防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人人共筑平安奥运”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充分依靠和发动各级政府、村民自治委员会以及各种社会组织、团体,采取有效的形式和手段,大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下乡、进村、入户、进课堂,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以及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等知识和技能,提高广大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结合当地民间习俗、传统文化和重大节日以及季节性的火灾特点规律,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在广大农村、乡镇设置消防宣传栏、广告栏、消防警示牌、宣传标语、瓷砖壁画等,因地制宜,推动建立农村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村消防宣传氛围。
六、严格执行火灾信息报送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火灾信息上报工作
各级各部门所要高度重视农村火灾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火灾信息报送工作规定,确保农村火灾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于因起火村寨地处偏僻、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掌握火灾详细情况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已掌握的火灾情况报送上级部门,待进一步查明情况后,通过补报、续报进一步完善火灾信息内容。凡因迟报、瞒报、漏报、误报火灾数据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视情节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