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春兰
常春兰,女,汉族,1978年1月生,山东夏津人。2000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2003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获哲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自2006年7月至今,就职于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兼任山东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科学哲学、科学知识社会学.
主要研究成果:
《理解科学---多维视野下的自然科学》(合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
“库恩哲学与科学知识社会学”,《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6卷第1期,2004年3月。
“科学的人文精神或人文的科学精神”,《山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2005年1月。
“合理性主义与相对主义在温和形式中的统一-----简评W.H.牛顿-史密斯的温和的合理性主义”,《自然辩证法研究》,第21卷,2005年第2期。
“解读现代社会的新视角:社会有机体全面生产理论”,《兰州学刊》,2005年第2期。
“Scientism: Characteristics, Rationality, Limitation and Its Transcendence”, 《复旦学报》(英文特刊),第二作者,2006年第2期。
“重新考察认知相对主义的分类”,《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2007年5月。
“相对主义:一种非主流的形而上学——重新认识科学哲学中相对主义的本质”,《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2007年11月。
“有限论:解决归纳问题的一种社会学尝试——从冥王星降级事件谈起”,《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8年第2期,2008年4月。
“实践解释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共同哲学基础”,《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