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习水县国有小水电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我县国有小水电企业改制工作的领导,切实理顺全县国有小水电企业管理体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习水县国有小水电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 凌(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国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茂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 敏(县人防办主任)
李 平(财政局局长)
杨 彪(水利局局长)
罗奇科(电力局局长)
程 涛(县编委办主任)
张万明(审计局局长)
许立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绍康(县政府体改办副主任)
王开荣(财政局副局长)
蒲家兴(水利局主任科员)
马 龙(公安局副局长)
冯焕平(监察局副局长)
杨 舰(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谌永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成林(电力局副局长)
叶宪华(习水紫金有限公司经理)
相关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国资办,由王开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冉润龙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抽调李萌(电力局)、穆小红(水利局)、龙成厚(水利局)到办公室具体办公,抽调期间其在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变。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三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