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我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领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维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 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弋光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 平(县财政局局长)
杨贞瑚(县农业局局长)
李大珍(县气象局局长)
杨 彪(县水利局局长)
周文庆(县粮食局局长)
赵 勇(县统计局局长)
任金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弋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日常工作。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