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沼气池建设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农村沼气池建设,推进项目工作进度,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县2500口沼气池建设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9-12月的农村沼气池建设进行阶段性调度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沼气池建设工作阶段性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考核,具体内容与要求: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80分)。9月、10月、11月、12月应完成任务比例为30%、50%、75%、100%,完成该月任务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二)建设质量情况(10分)。
(三)项目建设地点分布情况(5分)。严格按项目要求实施的,计5分,未按要求执行的,多增加1个村减2.5分,直至0分。
(四)项目进度报送情况(5分)。每月5日、20日如期按要求报送工程进度报告,1次计2.5分,迟报、不报的计0分。
二、考核时间
考核分三次进行,在10月、11月、12月三个月底对沼气池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三、考核奖惩
每个阶段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沼气池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结合资料报送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
对在每个阶段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下的最后2名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乡镇,农业农村工作中沼气池建设计0分。对在每个阶段考核评比中前两名的乡镇给予奖励。
各乡镇(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措施,责任到人,实行倒计时制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一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