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县府各工作部门:
目前,我县部份单位搬迁至西城区上班,个别单位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就擅自实施“早九晚五”作息时间。根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作息制度相关规定,作息时间的更改必须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行。为了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方便群众办事,县人民政府要求,在未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统一通知前,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原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即: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6:30下班。若国庆节后需调整作息时间,再另行通知。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九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