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传佬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遵市发[2001]28号)和《中共道真自治县委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道真自治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发[2002]09号)文件精神,保留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县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县科学技术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县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科技兴国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县委、政府科技兴县战略决策。
(二)预测全县科技发展方向,提出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重大研究课题。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三)管理全县的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的工作,组织对科技成果的登记和鉴定,负责科技成果的奖励和审查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和运用科技成果及实用科学技术;负责科技信息、科普宣传、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保密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科技项目的开发和引进工作,指导科技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努力促进与外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五)贯彻执行有关技术市场的政策和法规,负责技术合同法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技术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协调和指导全县科技开发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的认证、登记、审批及审验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科技管理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和服务工作 。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
2、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人事、劳资、目标管理等工作;
3、负责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及文件起草、文电处理和来信来访工作;
4、组织科技政策与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负责县内科技动态的分析与通报;
5、收集、整理文书档案、负责财产物资、财务管理及整个后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科学技术局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办公室主任1名,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