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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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从本、罗镜勇、肖义武、袁克强、廖卫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镇村债务列入市级预算》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06年年底,全市债务余额为32670万元(未含市、乡两级的财政赤字和村级债务),其中,市本级29042万元,主要是:国债转贷资金,世界银行贷款,向上级财政借入财源建设资金和周转金,教育欠款,市本级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源建设等向金融机构贷款、借用财政预算资金及市直单位预算外资金、房改资金和向赤天化等单位借款等;乡镇级3628万元,主要是:官渡镇违章建筑拆除借款,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源建设形成的负债,向上级财政借入财源建设资金和周转金,教育上划前各乡镇教育投入形成的负债等。

2007年到期债务本息共计1988.1万元,主要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债转贷项目、三中工程贷款、公路建设贷款、其他项目贷款。

而今年市政府尽最大努力安排偿债资金50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305万元,基金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三中工程贷款本息、世界银行贷款本息、国债转贷本息、计生“创优”借款、官渡拆违贷款利息。目前还差1400多万元才能偿还到期债务。

由于市级财政非常困难,暂时没有能力安排更多的偿债资金。乡镇政府具有管理乡镇财政的法律主体,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乡镇政府在享有债权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债务。自1995年市政府对乡镇办事处实施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并分别于2000年、2003年完善了财政管理体制,多年来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对调动乡镇办事处培植财源,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壮大乡级财力,推动乡镇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建议乡镇办事处党政应树立“偿债也是政绩”的思想。摸清镇、村两级债务构成情况,采取措施,从严控制镇、村两级新债务发生,同时立足于发展地方经济、壮大村级集体实力,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基层组织的矛盾和困难。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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