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林业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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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计划。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对国有林场、所、集体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景观景点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管理;负责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实施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组织、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及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车站路12号

邮编:4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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