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应当履行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