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违规办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县狠刹党员干部违规办酒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段时间以来,少数党员干部置党纪政纪于不顾,顶风违纪,以各种名目操办酒席,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扭转当前操办酒席愈演愈烈的局面,坚决刹住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违规办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违规办酒进行专项集中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违规办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佳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曾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谢涛(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何炜(县人大副主任)
郭建蓉(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穆大满(县纪委副书记)
杨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彭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县创卫暨整脏治乱办副主任)
余长洋(县公安局局长)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沈志清(县城管局局长)
金刚(县工商局局长)
余洪举(县环保局局长)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胡小中(县监察局副局长)
冯沛红(东皇镇党委书记)
罗永赋(土城镇党委书记)
穆文滔(同民镇党委书记)
赵文彦(隆兴镇党委书记)
张修华(习酒镇党委书记)
杨晓东(回龙镇党委书记)
刘忠明(桑木镇党委书记)
胡志伟(官店镇党委书记)
袁晓宁(仙源镇党委书记)
金亦农(温水镇党委书记)
蒋健(寨坝镇党委书记)
袁代玉(良村镇党委书记)
程愈(永安镇党委书记)
张家强(醒民镇党委书记)
黄微(民化乡党委书记)
陈灿(二郎乡党委书记)
施怀祥(二里乡党委书记)
涂卫东(桃林乡党委书记)
余贡泽(双龙乡党委书记)
姚大武(坭坝乡党委书记)
罗维(大坡乡党委书记)
兰卫东(三岔河乡党委书记)
向海燕(程寨乡党委书记)
温永红(马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穆大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胡小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单位抽人负责办公。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办酒事项;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监管不得力、履责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实施责任追究;负责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办酒的事前监督和事后查处。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加强对治理违规办酒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3、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顶风违纪参与禁办酒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4、县创卫暨整脏治乱办:负责按照创卫和整脏治乱的工作要求,督促协调相关部门,组建专门工作队伍,依法治理搭棚建灶、操办酒席,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5、县公安局:负责参与制止搭棚建灶违规办酒的现场处置,依法制止和打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负责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6、县城管局:负责依法对城区内搭棚建灶、操办酒席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拆除。
7、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对无照经营酒宴餐饮“一条龙”服务、无照承办酒宴的经营业主,责令停止营业,并处以罚款。
8、县卫生局:负责依法对无卫生许可证证经营酒宴餐饮“一条龙”服务、无证承办酒宴的经营业主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9、县环保局:负责牵头并协调文广、工商等部门,对操办酒席造成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现场处置。
10、各乡镇(区):负责辖区内城镇、农村违规操办酒席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东皇镇要积极参与县城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新事新办的宣传教育;负责县城城镇居民院落、公路旁操办酒席的监管工作,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违规办酒、搭棚建灶情况,配合参与进行现场处置。
特此通知
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31日[1]